东方企盾简报
竖卷形: 第0506期
2005年
7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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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新闻

美国四千万信用卡账户资料被黑客窃取

                                       
央视国际 (2005年06月19日 20:04)

据美国媒体18号报道由于信息安全漏洞恶意黑客最近窃取了美国约4千万信用卡账户的资料。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严重的信息安全案件。

据报道为万事达、维萨和美国运通卡等主要信用卡服务的一个数据处理中心网络被黑客程序侵入这个数据处理中心负责审核消费者信用卡号码、有效期等信息黑客程序侵入后约4000万账户的号码和有效期信息已被恶意黑客截获。

万事达公司18号证实在失窃的账户资料中有1390万个是万事达卡账户,其中6.8万用户面临账户资料被盗的危险该公司认为黑客窃取账户资料的目的是金融欺诈万事达公司等没有透露目前的经济损失,但媒体报道此案涉及金额巨大,美国联邦调查局已开始调查。

                                                                                   

新闻搜索

据新华社北京6月21日专电(记者:张建平)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2004年北京人均GDP达4300美元,同比增长11%,北京市民收入已达到中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水平,2008年有望突破6000美元北京正处于城市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加速上升阶段。记者从21日举行的首都金融文化节暨北京国际投资理财博览会(首都金博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此信息

 

 

●北京市司法局上周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北京执业律师已突破1万名。2004年度,这些律师的行业收入突破50亿元。业内人士保守估算,这1万名律师中至少有200名的个人资产已达到了千万富翁水平。这就意味着,每50名北京律师中就能诞生一个千万富翁。粗算下来,北京律师年均收入可达50万元

 


行业信息

法学教授、专家、政协委员:私人调查业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北京市政协委员洪道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谈到,从我国现行法律角度将,调查行业是有生存空间的,只要调查活动不侵犯被调查者的合法权利并且不破坏社会公共秩序,调查行为就应该受到法律保护。法律所不禁止的,就应该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不能说这种职业的存在就是一种犯罪,从而不让它存在。根据中国侦探网的数据,中国每年的经济合同履约率不足30%,每年因逃废债务造成的直接损失约1800亿元,由于合同欺诈造成的直接损失约55亿元,产品质量低劣和制假售假造成的直接损失至少有2000亿元。而很多债务追索、产品质量调查都需要企业来承担,这造成企业对有一定专业知识的调查人员的大量需求。洪道德认为,由于社会信用程度较低,很多经济活动参与者有调查合作方信用情况的需求,一两条禁令不可能禁止掉这个市场

最新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200411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4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5]5号最高人民法院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11月2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3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00五年六月十八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制定本解释。

其中对“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的解释如下:

第十四条本解释所称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出让土地使用权、资金等作为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议。


第十五条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当事人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已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第十六条土地使用权人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订立合同合作开发房地产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已经办理批准手续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第十七条投资数额超出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约定,对增加的投资数额的承担比例,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照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或者当事人的过错无法确定的,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确定;没有约定投资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
第十八条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少于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实际建筑面积的分配比例,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照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或者当事人过错无法确定的,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
第十九条在下列情形下,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请求分配房地产项目利益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
(
)依法需经批准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
)房地产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
因当事人隐瞒建设工程规划变更的事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
第二十条房屋实际建筑面积超出规划建筑面积,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当事人对超出部分的房屋分配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对增加的投资数额的承担比例,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确定;没有约定投资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违反规划开发建设的房屋,被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责令拆除,当事人对损失承担协商不成的,按照当事人过错确定责任;过错无法确定的,按照约定的投资比例确定责任;没有约定投资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利润分配比例确定责任。
第二十二条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仅以投资数额确定利润分配比例,当事人未足额交纳出资的,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投资比例分配利润。
第二十三条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要求将房屋预售款充抵投资参与利润分配的,不予支持。
第二十四条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第二十五条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分配固定数量房屋的,应当认定为房屋买卖合同。
第二十六条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应当认定为借款合同。
第二十七条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以租赁或者其他形式使用房屋的,应当认定为房屋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