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益无边
-------论企业和律师与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合作之由
作者:德国资深调查专家 艾特斯
企业及企业管理人在竞争对手面前,会利用调查员来获取对手的有价值信息来提高战胜竞争对手的机率。如果一个企业与他的律师想雇佣一个调查员来做这些工作,那么他们就应该认清现实生活中的调查员与媒体及小说中所描述中的调查员的区别。
经常有很多的信息资料会消失掉,比如:电子文件资料、当然还有人类的记忆。但这些信息资料会被站在第三方位置的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通过调查活动把它们挖掘出来做为资料进行保存。同样的道理,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有能力的
“自己动手做”的人,虽然如此,他们在一定的范围内也需要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的帮助,这跟“是否内行”无关。调查专家在案件中称为“私家侦探”。如果一个律师在处理相关的案件中,也应该征求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的帮助直至案件的结束。从处理案件的法律角度及客户对此案件重视度来说,调查员也许会帮助他们获得更多的信息。
近来,越来越多的律师把调查的任务交给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处理。刑事、民事律师和特别是那些精通于“网上运作”法律律师,例如,在互连网上能有一个更好视角去审视他们所遇到的问题,并且能更充分的准备去利用一个法律专业以外的专业调查人员来获得他们原本需要通过一个专业律师才可能获得的结果。可以说律师应该利用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作为他们的伸长的胳膊和腿。一些原因可以解释为什么律师应该把调查业务交给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这些专业的调查员首先也是最重要的,跟律师调查结果相比:
节省成本:利用专业调查比律师更经济而且能获得更满意的调查结果;
律师的调查知识和资源是有限的;
律师被培养为善于利用已存法律而不是从人和事实中去寻找;
他们经常没有时间去执行相应的调查业务;
律师必须代表他们客户的那一方,而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则是站在第三者比较客观的位置;
律师被作为证人询问时可能对他们所处理的案件不利
在很多的实例中,一个商人作为律师的客户只有有限的金额作为律师代理案件的费用,但事实是他们的律师想从他们这儿取得他尽可能拿到的钱。因此,当这些商人在花费每小时$40-$75用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能做到的工作时,他们更不愿意花更高的费用去找一个律师做同样的工作。而且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的工作比律师更有效。
律师自己做调查工作不节省成本,一个律师的工作时间的费用在每小时$150-$250元甚至更高。
这些律师宁愿将自己的时间花在其他案件上,而与收费低的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合作,让他们代理调查业务,这样做对于律师来说更经济。在医学专业,例如,一个外科医生只有在其他医生通过诊断、做X光等检查问题并获得结果之后,他们才会对症下药,对患者进行治疗。道理同样应用于任何优秀的律师。获得更大利润的业务的关键是知道怎样以尽可能低的花费去做好工作,这就是说经常就是把这些工作交给那些能更快、更彻底和更精确的完成它的人去处理。众所周知,一些律师事务所通过各种手段,尽可能保留工作时间给他们自己。例如,处理他们自己的调查任务或者交给他们的同事去为他们做。因为他们确信这样做比雇佣外面的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更便宜。
一个律师和一个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在商谈一个案件时的主要话题就是费用、费用、还是费用。接下来就是时间问题。例如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能够取得解决案件所需的信息需要多长时间。律师经常会在一个案件的最后时刻才给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打电话,因为在自己或同事的各种徒劳努力之后,要在不迟于第二天早晨拿到结果。律师自己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工作时,在选择雇佣“计时调查员”和利用互联网时,他们更倾向于利用互联网上的免费资料库服务资源来寻找信息。例如“公共信息网”“PublicData.com",他们相信如果使用好的资料库例如American
DBT/ChoicePoint,他们便能获得他们所需要的真实、准确和最新的信息。但律师们很少和他们的同事们讨论有关资料库里所获得资料的时间性、准确性。有很多时间,调查员或律师不是很在意一条信息例如一个地址是否是最新的。如果他们有了新的地址,或者可能他们所获得的地址还不是最新的地址,即使如此,他们经常会认为他们已经很好的执行了对客户有益的调查工作。律师的有关调查的来源或资源是有限的,这主要是因为他们在律师学校里没有学过这样的知识。
一个例子有关资料库怎样去工作:如果一个调查员找叫 Bill Smith 住在 1234 W.Main, Houston,
Texas,没有找他要找的线索,但是他没有放弃,又试着找这个地址。他可能最终成功的找到了目标。与此类似,他可能要找Trinh
Thi Doung 但没有找到线索,但是可能成功的找到了Trinh 或者Thi Trinh Doung, 等等。或者搜索Bob
Johnson 可能找到Bobby 或者Robert Johnson。另一个可能性是,在美国大多数州,通过调查汽车牌照或驾驶证件调查一个人是合法的,但在国外就很少有可能。例如寻找一个目标过去住在
150 East Lincoln Bouolevard, Austin, Texas 叫"John Birch(一个假设的名字)的人,他现在不住在那里了。律师通知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进行调查,因为第二天就需要他作证,所以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调查谁拥有John
Birch 以前的汽车,于是找到了Larry Birch. 结果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打电话给Larry Birch知道了他是John
的兄弟。五分钟后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开始了与John Birch 的谈话。不得不承认,这样轻而易举地找到一个人或者一个遗漏(技术术语用于一个已经离开已知的地址有没有提供新的地址的人)是很少的。律师一般不明白整个可能获取信息或资源的范围。大多数的律师相信可以在互联网上很简单很容易的查找信息,查找信息与查找案例法和法规的方法没有什么不同。因为他们的工作人员是这样被训练的,所以他们查找事实也用这样的方法。在法律条款之外,许多律师忘记了对事实发展的分析和用可以理解的有用的方法查找事实。
在一个案例中,一个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接受了一个案件,为保险起见,他想对调查结果进行再一次的核实。在复核资料时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发现把律师的助理派到只需穿过马路的法庭去取一些记录,用了2小时找到所需的信息,律师的的收费是$105.00元每小时。而同样的信息,这个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在网上几乎没花时间就找到了。接着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与助理律师通了话。后者的付费是$22.00元每小时,这节省了至少80%的费用。这个方式与一家著名的律师事务所ABA的意见一致。他们的建议是帐单计划应该是1/3为雇员费用,1/3为先期投入,1/3为律师合作伙伴的费用。
众所周知,大多数的法定的秘书或律师助理在打字、整理、准备案件的同时,显然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很好的执行整个案件的调查工作。
律师被他们的道德规范所限制,时刻维护的是他们客户的利益,永远代表他们的客户方。而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不用说明是受谁之托就可以接触证人,并可以经常从对方辩护律师那里得到信息。如果一个证人代表法庭出庭,一个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不可以与这个证人对证,除非有明确的准许和证方的辩护律师出庭。有的辩护律师因为他们的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不遵守这些规则而被剥夺辩护律师资格
。律师也意识到在许多案例中,如果他们去调查,他们可能需要去城市的简陋地区,在晚上10,30去见一个证人并访问他,他们可能会因为执行一个调查任务而坐在一个目标的门前5小时。所以:一个灵活的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能象变色龙一样随着周围环境的不同而顺利地进行工作,而律师的工作却是不可能不引人注目。
然而,大多数律师相信他们是询问方面的专家,因为他们在证词、审问、等等方面受过直接的、综合训练。另外,还认为他们在案件分析方面特别出色,他们认为看到树就能看到森林。也许他们可以看到树然后看到森林,但是一个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经常从小石块和大石头而看见山。在这里存在着正式和非正式访问调查的技巧之间的不同。
当一个律师开始一个访问调查时,他的行为就象在处理证词时一样。他花几分钟的时间,非常友好的对待被访问者,希望(但大多数是徒劳的)让他们放松下来,但是接着他开始进入问题,那些已被他们仔细的列在黄变笺上并在中心问题下画上线以便以询问过程中写上答案。不论一个律师的个性怎样,他的思考方式、行为、身体语言始终是一个
“律师”。律师这个词本身就使人们紧张,在与他们进行谈话时要高度小心和谨慎。
进一步讲,一个律师通常不会就一个很广泛的事实提问,但是更多的去找那些在在他头脑里已经列出的每个因素。例如,他可能问一个女士她是否看见一辆红色的小汽车开向十字路口;是否这辆车停在或进入了十字路口;是否她看见红绿灯的颜色假设汽车违反了的话。但是在大多数的情况下,他不会去问这个女士有关任何她的眼睛问题,是否在事故发生期间她的眼睛正在接受治疗,是否她恰巧在那个特别时间戴着眼镜。大多数的律师的目的是取得证明他们观点的要素,他们不考虑是否这个事实掺杂了女士本人的观点。(3)
大家都知道结果有时会不利于一个案件,但是一个律师最好有准备知道所有的事实,对方也会发现有利于自己的因素并且会提交到法庭。另一方面,一个好机会是那些很少被知道的事实可能会在法庭上有利于受托人案件,所以这个机会不应该被轻易放弃。
律师,甚至在做不正式的访问调查时也习惯也正式的行为。他们没有接受过聊天的训练和怎样与一个蓝领工人建立和谐的关系。进一步讲,他们不能很自然的站到证人(潜在的)的位置提出问题。实际上,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则不会这样做。
有一个问题经常被律师门提起,那就是为什么证人会提供给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所需要的信息而不给律师。这个原因是明显的,一个好的调查员首先会通过花30分钟左右的时间与证人聊他们感兴趣的话题,站到证人的立场,让证人感到放松。接下来调查员开始他的调查访问,证人感觉到放松觉得他是与调查员站在一样的立场。在这样的情况下证人通常会告诉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他所想知道的一切。(3,12)
一些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不介意律师首先让他们助理律师调查找所需的信息。相反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在经过律师的工作人员的第一次调查之后可能会挣的更多。律师的助理律师在经过两三次调查之后,提供的信息已经过期或者是完全错误,最终的调查工作还是由专业调查员来完成。此外,当调查任务交由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来完成时,往往在律师那里已经成为了很紧急的案件,并且急于想按时提交文件,所以,这时候根本不用讨价还价就能得到比平时高的费用。
一些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宁愿接手没经过他人染手的案件。通常的廉价和容易得来的信息来源已经被接触和使用变的没有价值了。而那些人不可能接触到能被经验丰富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利用的信息。因此,困难越高的信息的费用相对就越高。所以那些当初被其他人员接触过的调查信息就成为损害客户利益、成为了利用其他办法去成功的处理案件的阻碍。
进一步讲,一个没有正确处理好的调查,例如调查到错误的地址,能导致律师于危险中并且导致客户案件的失败。大约十年前,一个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为一个律师处理Janice
Williams(一个假设的名字)有关事故案件的外围调查工作。这个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得到了由律师的助理提供的有着一样姓氏的地址。于是这个调查员告诉Willliams先生他因为他的后一任妻子Janice的案件被传唤。Williams
先生说他还没结婚不知道有关Janice的情况,也不知道任何有关那个事故的事情。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凭他的专业的直觉知道这个人是诚实的,于是他道的谦并且离开了。
第二天调查员与律师联系并告诉他这是个错误的地址。律师与给他地址的秘书核对,秘书不明白问题出在什么地方,坚持认为这个地址在那个地区是以“Williams"的姓能找到的唯一的一个。调查员提醒这个律师他险些让一个与此案不相关的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正常权益而提起诉讼。大家都知道那对原告的律师将是怎样的影响。这个曾经要求秘书去做的调查工作到最后由专业调查员来完成的,调查员获得了一个新的客户。
另外一个为什么律师不应该由他自己处理调查工作的原因是当他作为当事人的辩护律师,不能代表当事人来取证。当他不得不作为一个证人做证可能对他的客户非常不利,他可能因此而失去他的工作成果和代表客户的特权。律师自己处理调查工作可能出现这种尴尬的情况,如果他访问证人而证人最终放弃了,他又能找谁来检举证人呢?
许多律师并不重视一个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的信用证书或者成功的历史及经验,也不关心其是否是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他们是否用合法手段进行调查取证,他们只关心得到的“信息”。他们还没有意识到以这样的态度可能会危害他们的案件,甚至随着调查员的违规行为而败诉。一个在洛山矶叫Neville,Johnson&Rishwain律师事物所的合作伙伴的这样说到:这种担心对一些律师来说已经是最大的担忧了。
Mr.Rishwain的一个客户起诉了对方的辩护律师和他们的调查员说他们侵犯别人的隐私权,声称调查员在关于一个房地产纠纷时误传提供了他们的安全证号。一家加利福尼亚的上诉法庭判决这确实是侵犯隐私。调查员也上诉说他们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是受一个律师和他的顾客委托进行的。为了避免出现这样的问题,所以与一个调查员合作时从不把任何这样的机会留给他们。
Duli 和 Brown讲述了关于企业主与律师与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合作前需要核实他们的能力的一些细节问题。 Katsh也听取了这样的忠言,一个律师处理案件时必须保持对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和他的公司所做调查事情的完全、绝对的控制。Dailey
and Moro 甚至进一步讲,他们根据其他律师的推荐,使用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是一个很重要的部分,他们从听别人的评价采用最好的推荐人选。不只一个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的诚实是很重要的,他的能力和调查资源的实用性也对作好工作的保障。为了确保调查工作的质量,Moro
大多数时候使用的调查员以前是警官,他们以前受过训练并对取证规则很熟悉。
根据这篇文章的作者的观点,前任警官可能正是Moro 提供调查工作的合适调查员,但是象其他专业人员一样,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擅长在某个特定的领域。例如,一个擅长监视的调查专家可能对怎样在网上追踪一个人一点不懂。正如一个医学从业人员在治疗超出他专业范围的病人时会交给其他相关的专业人员。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有特点或经验丰富的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当他看见一个调查超出他的技术范围的案件并了解到这样的案子需要什么样的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时,在征求他的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他会把这个调查案例交给该领域的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来处理。
在调查过程中,律师对专业调查员(私人侦探)的监督也是至关重要的,特别是当调查是诉讼过程中重要的部分的时候。如果律师代表客户对案件执行全部的监督,他也地提醒调查员钻法律的哪些空子调查而得的证据是有效的并且不会对案件有任何危害。
近来,有一种趋势,即一些大学、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有调查需求的单位或者个人总是将调查工作交于律师事务所来完成,而不是花更少的费用来直接雇佣一个专业调查员来获得更价值的信息。然而,这种趋势可能源于委托人希望安全合法角度考虑。